2023年春节期间,由美国openAI开发的人工智能聊天软件ChatGPT火遍全网,近乎一夜之间,关于该软件的各种讨论如火如荼,直至目前,该话题仍然保持着极高的热度,其中,讨论最多的话题莫过于高度智能的ChatGPT是否会替代人类从事某些职业,这也引发了一部分人的担忧,担心自己从事的工作被人工智能所取代而导致失业。笔者也注意到,在网络上列举出的ChatGPT可能替代的职业中,律师、法官等法律职业赫然在列,这种情况能否成为现实?笔者认为,至少现阶段人工智能的发展水平还无法达到完全替代法律职业的程度,有如下几点思考:
一、法律职业是关乎人性底线的最后一道保障的职业。法律本质上是一种被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所公认的一种社会游戏规则,是全体大众都必须或者说都至少需要遵守的最低底线,它拥有比道德更低的容忍度,正如电影《烈日灼心》中的那一段独白:“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一个人的行为如果超越了道德底线,他所经受的是周围熟人、听说他的行为的人的谴责,但实际上对于他的正常生活不会有过多的影响,如果能够忍受舆论的非议和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他完全可以做到正常上下班、正常出门购物、正常生活,在个人和社会这一层面上,他是完全自由的,不管周围人怎么想,至少法律是可以容忍的。然而,如果他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他所受到的惩罚将是严厉的、不留情面的,换一个角度讲,法律在底线方面是丝毫不讲情面的。
法律职业者是法律实施的保障和法治的直接表现,其天然的使命就是对法律这一对广大群众来说略显艰涩的概念进行解释和适用,而法律规定作为人性的低保,自然具有严厉性和权威性,随意出法与入法都是被禁止的,它作为一种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不容许任何人随意使用,从这一层面来讲,如果将这样一种权威的、严厉的工具完全交给人工智能来判断和执行,在现阶段显然是无法操作的。
二、法律职业是关于“人”的职业,或者说是“人性”的职业。人类的法律发展至今,从最初的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的律法,到如今各国的现代化法律体系,已拥有几千年的历史,法律是人类进入高等社会必不可少的规则,也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甚至可以说,没有成熟的法律体系,人类社会就不会实现有序发展,也就无从成为自然界最高等的生物。法律从被人类发明伊始就与“人”和“人性”无法分割,正是这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导致了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不可能脱离人的发展,尤其是法律在适用和施行过程中,如果不能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不考虑人的因素,注定无法被大众广泛遵守。从这一角度讲,法律职业者必须由自然人担任,因为只有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才最接近、最了解人类社会,法律不是简单的冷冰冰的条文,每一项法律制度都经历了漫长的社会实践,经受了历史的考验,在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永远离不开人的参与。
另外,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离不开对人性的挖掘和理性与感性相结合的判断,法律职业者,无论是律师、法官还是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要与人接触,倾听不同当事人的意见,站在不同当事人的不同角度进行全面考虑。他们不是简单的办案机器,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需要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分析,其中当然需要按照理性的三段论对法律适用进行判断,但也需要感性的思维,当一件事从理性上无法解释时,通过换位思考,在人性的角度稍加考虑往往就能轻易得出结论,人工智能再“智能”,也无法真正作为自然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无法真正理解“人”和“人性”。
三、法律职业是针对不同个案而进行不同判断的职业。法律条文是立法者根据社会需求和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的具有普适性的社会规范,需要具备普适性和原则性,可以说,法律条文是严肃的、毫无感情的东西,无论案情如何错综复杂,适用的法律条文永远就是那几行简单的冷冰冰的文字,它是没有温度的。然而,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每个人及其在社会中的行为也没有完全相同的,在法律职业中,如果完全抛开个案差异谈法律的适用,这种看似公平的行为实质上就是最大的不公,势必会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结果,这一点是非常可怕的。正如前文所述,法律职业是关于人的职业,法律的适用也不能脱离人性,由于人类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个案差异标准的判断只能由人来判断,因为只有自然人始终生活在社会中,始终跟随社会潮流发展,只有自然人才最能知道自然人的想法,人工智能说到底也是需要由人类来开发,目前还无法真正实现自我思考,这也导致它无法从根本上理解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律,无法从根本上理解人的差异,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它还远远不能替代法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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